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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3月7日上午舉行記者會,財政部部長肖捷,副部長史耀斌、胡靜林就“財稅改革和財政工作”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。
1 a; o+ `; T( ^* G9 C8 d4 W5 a8 ]# O 在回應有關房地產(chǎn)稅問題時,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說,目前,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、財政部和其他有關方面正在抓緊起草和完善房地產(chǎn)稅法草案??傮w思路就是立法先行、充分授權、分步實施。按照這個思路,正在進行設計完善,同時論證、聽取意見。5 U% [6 \) y- I5 ^* Z
史耀斌說,歷史上看,房地產(chǎn)稅作為一個稅種歷史比較悠久,最早起源于歐洲。隨著時代發(fā)展,個人財富集聚,大多數(shù)國家都實行了房地產(chǎn)稅制度。它的作用主要就是調節(jié)收入分配,起到社會公平作用,同時籌集財政收入,用來滿足政府能夠提供公共服務的需求。% ?& a8 I! ?8 O6 t( `, Z
史耀斌說,各國房地產(chǎn)稅大致有四個共性的制度性安排:第一,對所有的工商業(yè)住房和個人住房,都會按照它的評估值來征稅。第二,都有一些稅收優(yōu)惠,可以有一些扣除標準,或對一些困難家庭、低收入家庭、特殊困難群體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免等。第三,這個稅屬于地方稅,它的收入歸屬于地方政府,地方政府用這些收入來滿足教育、治安和其他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支出。第四,因為房地產(chǎn)稅的稅基確定比較復雜,需要建立完備的稅收征管模式,才能使房地產(chǎn)稅征得到、征得公平。
9 v& c1 ^$ J, s/ P H 史耀斌說,中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這樣的房地產(chǎn)稅制度,但我們幾年前進行過試點,積累了一些經(jīng)驗。在推進這項改革過程中,會注意參考國際上共性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點,同時按照中國的國情,從國情出發(fā),合理設計房地產(chǎn)稅制度。如我們會合并整合相關的稅種,會合理降低房地產(chǎn)在建設交易環(huán)節(jié)方面稅費負擔等,使我們設計的房地產(chǎn)稅制度更合理、更公平。4 R" P1 I/ S' j" H2 b: K1 ~ o; 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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